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义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4********6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11民初2376号 |
案号 |
(2020)苏0111执30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义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张茂胜建材店货款385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38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张茂胜建材店的其他诉讼-11-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16元,减半收取558元。由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张茂胜建材店负担100元,被告郑义伟负担45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并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