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顾平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5********5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3民初10037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32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毫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杨再进89040.83元给付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0959.17元二、顾平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杨再进134939.33元案件受理费1760元减半收取880元鉴定费4328元合计5208元由被告杨再进负担1888元(已交)顾平先负担33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22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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