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卫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1********0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21民初2914号
案号
(2020)苏0621执19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海安县强华纺织有限公司与原告张慎进自愿解除2双方2019年10月15日签订的加工合同。二、被告海安县强华纺织有限公司、凌卫东于2020年6月15日前返还原告张慎进原材料涤纶短纤19.1吨。三、原告张慎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今后双方就此纠纷无涉。四、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张慎进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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