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凌卫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1********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21民初2914号 |
案号 |
(2020)苏0621执19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安县强华纺织有限公司与原告张慎进自愿解除2双方2019年10月15日签订的加工合同。二、被告海安县强华纺织有限公司、凌卫东于2020年6月15日前返还原告张慎进原材料涤纶短纤19.1吨。三、原告张慎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今后双方就此纠纷无涉。四、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张慎进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