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3********4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3民初4106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3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以32700元(含两次诉讼费用)结清往来,被告保证于2020年10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32700元;如被告未按时足额履行,原告有权以70000元未履行之全部余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60元,减半收取1480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已给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