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3********4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3民初4106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36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以32700元(含两次诉讼费用)结清往来,被告保证于2020年10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32700元;如被告未按时足额履行,原告有权以70000元未履行之全部余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60元,减半收取1480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已给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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