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国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4********3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24民初4434号
案号
(2020)苏0324执32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睢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董国庆借原告李刚77300元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本金3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47300元及利息(以77300元为本金,按照月息2分自2020年1月23日计算至2020年9月23日;以47300元为本金,按照月息2分自2020年9月24日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如被告董国庆不按时履行,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魏凯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原告李刚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006元,由原告李刚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上述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对笔录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30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