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艳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9********29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7451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65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确认截止2018年6月19日,董艳舟结欠江阴市润华线缆有限公司货款63304元,该款由董艳舟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6月止每月28日前支付江阴市润华线缆有限公司5000元,于2019年7月28日前支付3304元。(款项支付联系人:曾向阳,联系电话18961522222)二、如董艳舟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义务,江阴市润华线缆2有限公司有权就董艳舟全部剩余未支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财产保全费820元,合计1595元(原告江阴市润华线缆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董艳舟负担,于2019年7月28日前支付江阴市润华线缆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