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4********0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084民初7503号 |
案号 |
(2020)苏1084执20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高邮市鑫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许文德、吴俊欠原告高邮经济开发区文游台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房屋租赁金91000元,三被告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给付违约金10000元的主张。二、若三被告未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金额及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对违约金10000元不予放弃,且原告有权就上述房屋租赁金91000元的全部未到期金额和违约金,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16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经预交,被告应于给付欠款时一并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