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2********187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82刑初782号
案号
(2020)苏0682执38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如皋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冯华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9日起至2021年2月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5—二、如皋市公安局扣押自被告人冯华处扣押的华为nova7手机1部(暂存于该局),由该局依法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如皋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26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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