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6********52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81民初10064号 |
案号 |
(2020)苏0381执41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唐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单海忠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11月1日起以剩余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3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唐琳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