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缪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19********1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281民初2802号
案号
(2020)苏0281执恢10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缪杰结欠程子文的欠款双方自愿按230万元结算,该款由缪杰于2019年3月5日前偿还10万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10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30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30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2还5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50万元,余款50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履行完毕。二、如缪杰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则程子文有权就未履行部分及诉讼费一并申请执行。三、上述款项支付后,双方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2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9250元(程子文已预交),由缪杰负担,于2022年12月30日前直接给付程子文。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13
发布时间
2020-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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