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奚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3********09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泰兴执字第0981号
案号
(2017)苏1281执恢7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兴化市鑫润化纤有限公司应给付申请执行人代偿款4057043.55元及利息,被告兴化市鑫润化纤有限公司赔偿申请执行人律师代理费60000元,诉讼费24630元,被告上海争流实业有限公司、余长生、上海争流实业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刘翠红、泰州市广扬电声器材有限公司、兴化市科创纺织品有限公司、奚平、周兰风、奚瑶、奚建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7-08-08
发布时间
2018-0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