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奚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3********09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泰兴执字第0981号 |
案号 |
(2017)苏1281执恢7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兴化市鑫润化纤有限公司应给付申请执行人代偿款4057043.55元及利息,被告兴化市鑫润化纤有限公司赔偿申请执行人律师代理费60000元,诉讼费24630元,被告上海争流实业有限公司、余长生、上海争流实业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刘翠红、泰州市广扬电声器材有限公司、兴化市科创纺织品有限公司、奚平、周兰风、奚瑶、奚建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8-08 |
发布时间 |
2018-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