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3********0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723刑初37号 |
案号 |
(2020)苏0723执31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灌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建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22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陈建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县支行人民币74949.96元、退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人民币99119.7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5(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灌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