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2********05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2民初8705号 |
案号 |
(2020)苏0582执53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孙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孙孝年劳务款19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6元,减半收取138元,由被告孙龙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交纳至本院。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