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4********02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602民初1007号 |
案号 |
(2020)皖0602执18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淮北相王建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郎金林借款本金及利息139万元,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郎金林50万元,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39万元,剩余款项于2021年5月31日支付完毕。如任一期款项未按期支付,自2019年9月21日开始以所欠本金为基数按月息1.5%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日止,并有权就所欠全部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安徽相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宋伟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三、原告郎金林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双方之间的纠纷就此了结。案件受理费1731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8655元,由原告郎金林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