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3********166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03民初4196号
案号
(2020)皖0403执21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明辉、黄静、安徽远超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欠原告李坤借款本金211815元,被告丁明辉、黄静、安徽远超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每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5000元、2021年5月30日前将剩余借款本金16815元全部清偿(利息自2020年7月8日起,按照月利息1%计算,被告丁明辉、黄静、安徽远超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每期偿还本金时息随本清);二、若被告丁明辉、黄静、安徽远超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没有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李坤有权对上述款项未履行部分全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477元,减半收取2238.5元,由被告淮南世纪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3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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