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4********437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924民初1617号
案号
(2020)苏0924执29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射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林偿还原告吴红林欠款43000元(原告吴红林放弃利息请求);此款限被告张林于2020年6月起至2021年6月2每月月底前偿还3000元,于2021年7月底前偿还剩余的4000元;如果被告张林有一期未能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吴红林可就剩余未偿还的本金加上利息(自2019年7月1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原、被告双方就本起民间借贷纠纷余无纠葛;三、案件受理费875元,减半收取437.5元(已由原告预缴),由被告张林负担;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射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2-02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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