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4********4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924民初2177号 |
案号 |
(2020)苏0924执17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武健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梁尚松偿还借款7500元;二、驳回原告梁尚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已由原告梁尚松预交),由被告武健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