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盐城富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35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923民初851号 |
案号 |
(2019)苏0923执29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盐城富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江苏金华宇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084.996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江苏金华宇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9654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江苏金华宇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5727元,由被告盐城富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9892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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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昌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23723547018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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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阜宁县阜城大街1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