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3********4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3民特396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37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许拍卖、变卖登记在被申请人叶松、孙蓉名下的位于泰-4-兴市黄桥镇休闲广场c21幢205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16)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0405号]。二、申请人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桥支行对拍卖、变卖后所得款项在借款546600元内优先受偿。申请费80元,由被申请人叶松、孙蓉负担(此款申请人已预缴,被申请人叶松、孙蓉于收到本裁定之日起10日内给付申请人)。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