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37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72民初13号 |
案号 |
(2020)苏72执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海事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之前向原告泰兴市通达航运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及滞纳金共计224527.40元(上述款项支付至账号:320006686018010249596;户名:泰兴市通达航运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奥体支行);二、被告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延迟支付的,应当就延迟支付的款项按月利率2%的标准向原告泰兴市通达航运有限公司支付滞纳金,直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34元,由被告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被告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之前直接支付给原告泰兴市通达航运有限公司。3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义务的,另一方有权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海事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熊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6793732462T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湛水路6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