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37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72民初13号
案号
(2020)苏72执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海事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之前向原告泰兴市通达航运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及滞纳金共计224527.40元(上述款项支付至账号:320006686018010249596;户名:泰兴市通达航运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奥体支行);二、被告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延迟支付的,应当就延迟支付的款项按月利率2%的标准向原告泰兴市通达航运有限公司支付滞纳金,直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34元,由被告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被告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之前直接支付给原告泰兴市通达航运有限公司。3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义务的,另一方有权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13
发布时间
2020-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熊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6793732462T
登记机关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湛水路668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