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11********04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84民初116号
案号
(2020)苏0684执26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海门市华丽纺织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天华色纺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02460元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从2019年11月29日计算至被告海门市华丽纺织品有限公司实际履行付款义务之日止,以人民币50246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二、被告许建国对被告海门市华丽纺织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两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1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海门市华丽纺织品有限公司、许建国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向本院交纳(原告预交且应退还的人民币4413元,原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向本院申请退还)。4申请保全费人民币3032元,由被告海门市华丽纺织品有限公司、许建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25元(该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11
发布时间
2020-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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