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月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1********19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404民初2161号 |
案号 |
(2020)皖0404执6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怀书、胡月兰、淮南市润森木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给付30万元,2020年11月20日前给付余款20万元,若被告王怀书、胡月兰、淮南市润森木业有限公司若未按约履行,原告王惠有权以85.5万元为总数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款项;二、双方其他无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被告王怀书、胡月兰、淮南市润森木业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4795元,由原告王惠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