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荣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02********3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903民初1348号 |
案号 |
(2020)苏0903执21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唐卉华与被告孙荣海、侍伟于2019年6月24日签订的江苏省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二、被告孙荣海、侍伟赔偿原告唐卉华10万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付清。三、原告唐卉华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与被告孙荣海、侍伟就本案争议再无瓜葛。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520元,合计3670元,由被告孙荣海、侍伟负担。上述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