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毛伟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02********1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2民再36号
案号
(2020)苏0206执18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8一、维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16)苏0206民再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二、撤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16)苏0206民再4号民事判决第五项、第六项;三、驳回唐建秋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6177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6770元,由唐建秋负担9720元,毛伟琪、毛信雁、发展公司负担570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1770元,由唐建秋负担8992元,毛伟琪、毛信雁、发展公司负担52778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1-0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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