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12********16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14民初6707号
案号
(2020)苏0114执22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魏坤共计欠付原告李二虎房租及违约金合计450000元,分五期支付给原告李二虎:第一期于2019年12月11日前支付40000元(该笔款项已由法院冻结,由原告李二虎向法院申请执行划扣);第二期于2020年1月10日前支付60000元;第三期于2020年4月15日前支付150000元;第四期于2020年5月1日前支付110000元;第五期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90000元;2二、被告魏坤于2020年5月1日前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站东路3-5-7号九都荟花园g02幢5室房屋清空并交付给原告李二虎,此后双方于2018年6月1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再履行;三、原、被告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5420元由被告魏坤承担(其中4000元已由法院冻结,由原告李二虎向法院申请执行划扣,剩余1420元于2020年1月10日前支付给原告李二虎)。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0-14
发布时间
2021-0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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