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7********2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24民初4186号 |
案号 |
(2020)苏1324执44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军同意偿还原告王洪忠借款本金42000元及利息8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如被告朱军有一期未按时履行,原告王洪忠可要求被告朱军按照本金42000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即2020年7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标准偿还借款,已偿还部分按此标准予以扣除,并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朱军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