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缪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9********3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81民初837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70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缪杰应支付卢凤明材料款58000元,该款由缪杰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支付8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2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支付10000元,于2021年212月30日之前支付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5元(卢凤明已预交),由缪杰负担,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给卢凤明。三、如缪杰有一期未能按期履行,则卢凤明可就诉讼费625元及材料款58000元就其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