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寇建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1********2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707民初8075号
案号
(2019)苏0707执23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思贵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200000元及约定的利息、罚息(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止,按照年利率12.305%计算期内利息,自2016年1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日利率万分之5.127计算罚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5-09
发布时间
2019-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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