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4********6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24民初5028号
案号
(2020)苏0324执33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睢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段旭欠原告张祥货款48000元,被告段旭自2020年8月起于每月15日前给付原告张祥10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如被告不按期足额履行任一笔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标的一并申请执行,且被告另支付违约金3000元。2二、被告段崇启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0元,由二被告负担(鉴于原告已预交,二被告于履行第一期还款义务时一并给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1-0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