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4********6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24民初5028号 |
案号 |
(2020)苏0324执33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段旭欠原告张祥货款48000元,被告段旭自2020年8月起于每月15日前给付原告张祥10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如被告不按期足额履行任一笔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标的一并申请执行,且被告另支付违约金3000元。2二、被告段崇启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0元,由二被告负担(鉴于原告已预交,二被告于履行第一期还款义务时一并给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时间 |
2021-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