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03********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703民初1317号 |
案号 |
(2020)苏0703执7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郭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祥借款本金人民币632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案件受理费11763元,由被告郭明承担(原告已预交,被告郭明偿还原告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