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02********1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02民初3273号
案号
(2020)苏0602执21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通锦优纺织品有限公司、周峰于2020年8月3日前给付原告南通斯丽达纺织品有限公司货款10万元,于2020年8月152日前给付原告南通斯丽达纺织品有限公司货款224244.55元。案涉纠纷就此了结,双方无其他纠葛。二、如果被告南通锦优纺织品有限公司、周峰有任何一期未按约给付,原告南通斯丽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即可以按照起诉金额434244.55元作为总额就其中未付部分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907元(已减半)、保全费2604元,合计6511元,由原、被告双方各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南通锦优纺织品有限公司、周峰在2020年8月3日前与原告一并结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1-0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