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严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04********4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1945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57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严俊结欠原告无锡爱菲尔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货款70000元,此款被告严俊定于2019年3月起每月15日前归还5000元,直至还清。如被告严俊未能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无2锡爱菲尔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严俊未给付的全部欠款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严俊同时承担违约金20000元。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保全费720元,合计1495元,由被告严俊负担,此款原告无锡爱菲尔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严俊定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应负担的款项直接给付无锡爱菲尔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