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邰云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24********3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16民初4453号
案号
(2021)苏0116执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邰云霞给付原告陶红货款60671元,并支付利息1300元,合计61971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35000元,2021年2月28日前给付26971元;2二、如被告邰云霞有任一期未按约足额给付,原告陶红有权就剩余未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59元,由被告邰云霞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履行第一期给付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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