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水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6********8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681民初5436号 |
案号 |
(2020)苏0681执35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水涛一次性支付原告唐湘从出生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的抚养费20000元(当庭履行完毕);二、被告唐水涛从2017年7月起至原告唐湘十八周岁为止支付原告抚养费(包含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每月1200元(如遇原告唐湘发生重大疾病被告唐水涛仍需支付相应的医疗费)。支付办法:2017年7月到2017年12月的抚养费于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从2018年1月开始,于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分别付清上下半年度的抚养费(汇入袁兰云名下中2国工商银行卡号6212261907002074503)。本案诉讼费100元,依法减半收取50元(原告法定代理人袁兰云已预交),由原告法定代理人袁兰云负担。本协议自原、被告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