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02********30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902民初5884号
案号
(2021)苏0902执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经协商一致同意以2万元结清债务,该款项被告贾华于2020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还清。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愿放弃。二、被告如未按时还款,则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上述费用还清后,原、被告账目结清,余无瓜葛。案件受理费550元,依法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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