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云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25********5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18民初1867号
案号
(2020)苏0118执18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夏云飞欠原告甄海波37000元,定于2020年10月1日之前支付10000元整,余款27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之前付清;二、如被告夏云飞未能按期履行,原告甄海波有权就全部未受偿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表示无其他纠纷处理。案件受理费250元,由原告甄海波负担。2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25
发布时间
2021-0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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