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佳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81********55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15709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恢9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华佳斌结欠王成林的借款双方一致同意按10000元结算,该款由华佳斌于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的每月月底前各归还1500元(合计9000元);于2019年12月底前归还1000元(款汇王成林,账号62220211030176889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若华佳斌未按约归还,则应承担违约金1500元,第2页共2页且王成林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双方就本案所涉事宜无其他纠葛。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王成林已预交),由华佳斌负担,于2018年11月21日前直接给付王成林。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