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惠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82********36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2民初326号
案号
(2020)苏0582执41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一归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22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复息(截至2019年12月22日为383872.16元,2019年12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2、被申请执行人一偿付申请执行人律师费损失391638元。3、申请执行人就本案债权对被申请执行人一提供抵押的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32052019013824)的变价款在抵押登记的债权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申请执行人二对被申请执行人一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15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被申请执行人三、四对被申请执行人一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22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1-0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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