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惠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2********36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2民初326号 |
案号 |
(2020)苏0582执4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一归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22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复息(截至2019年12月22日为383872.16元,2019年12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2、被申请执行人一偿付申请执行人律师费损失391638元。3、申请执行人就本案债权对被申请执行人一提供抵押的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32052019013824)的变价款在抵押登记的债权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申请执行人二对被申请执行人一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15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被申请执行人三、四对被申请执行人一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22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