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荣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22********3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105民初8934号 |
案号 |
(2020)苏0105执24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荣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汪滔归还借款本金7万元并支付利息(以35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21日起息,以3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7日起息,均按年利率36%计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汪滔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150元,由陈荣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