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戎卫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8********0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903民初3751号 |
案号 |
(2020)苏0903执26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戎卫青、戎阳欠原告邱桦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元,两被告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200000元、2021年2月10日前向原告偿还50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400000元、2022年2月10日前向原告偿还400000元,同时两被告每月按月利率1%向原告支付利息(从2020年1月1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实际所欠本金为基数)。如两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履行,对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可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64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645元,由被告戎卫青、戎阳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时间 |
2021-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