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4********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24民初9023号 |
案号 |
(2020)苏0324执32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旭于2019年12月10日偿还原告王行昶借款39万元,王行昶放弃利息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75元,由被告王旭负担,鉴于原告已预交,被告承担的诉讼费用于履行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1-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