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永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1********1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404民初2122号 |
案号 |
(2021)皖0404执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永龙偿还原告杨标50,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付清,如被告王永龙未按上述约定偿还欠款,原告杨标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未偿还款项;二、双方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16元,减半收取508元,由原告杨标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