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华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2********13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82民初3351号 |
案号 |
(2020)苏0382执37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华柏赔偿原告冯遵富医疗费10万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1.5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3万2元,余款5.5万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付清。被告将上述款项汇入原告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合沟支行,户名:冯遵富,账号:6230662235001256021)。如被告孙华柏有任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则原告可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0元,由原告冯遵富负担。三、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1-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