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爱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2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621民初8339号 |
案号 |
(2019)苏0621执27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爱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给付原告黄华岭、薛海燕逾期交房的违约金52362.18元。如被告江苏爱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按照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9元减半收取555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已由原告垫付,被告于履行上述判决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109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时间 |
2019-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苏0621执278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7 |
执行法院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2917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庞爱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1552514720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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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海安县海安镇安平西路1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