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童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06********08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92民初568号
案号
(2020)苏0192执2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童伟应给付原告张建荣收益补偿款2255341.81元。此款被告童伟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255341.81元,剩余—2—2000000元自2021年6月至9月每月月底之前支付500000元;二、若被告童伟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期全额履行,原告张建荣可就剩余未归还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被告童伟需另外支付利息(以剩余的应付本金为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标准计算);三、原告张建荣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它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689元,减半收取15344.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344.5元,由被告童伟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17
发布时间
2021-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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