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牛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5********1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05民初966号
案号
(2021)皖0405执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原、被告双方共同协商,被告牛军愿意偿还原告严莉莉借款本金185000元,律师费6000元,上述合计为191000元,该款牛军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严莉莉10000元,2021年2月8日前偿还严莉莉10000元,余款牛军自2021年3月起,每三个月偿还严莉莉20000元,至所有款项还清时止。二、如果牛军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牛军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为:牛军仍需按200000元偿还严莉莉借款(应扣除实际已偿还部分),并且牛军要给付严莉莉利息17150元。三、如果被告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可就被告未履行的全部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执行。四、原、被告双方此借条项下无其他纠纷。五、案件受理费4647元减半收取为2323.5元,由被告牛军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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