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严一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4********05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182民初2815号 |
案号 |
(2020)苏1182执19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座落于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203号楼506室商品房的一半产权属于原告严盛祥继承所有。案件受理费5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2份,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04010829000140561)。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