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余市盛鑫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0926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502民初1562号
案号
(2021)赣0502执4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百田德工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借款本金3000,000元,利息27528.16元,合计3027528.16元(利息算至2020年2月20日,应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继续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林海龙、王秀萍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在最高额4100,0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新余市盛鑫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在最高额900,0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02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602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西百田德工具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林海龙、王秀萍连带负担,被告新余市盛鑫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连带负担17800元,限随上述款一并偿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时间
2021-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许益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4309265939P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余高新区钢铁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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