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3********2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民终923号 |
案号 |
(2021)苏1283执7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2018)苏1283民初8406号民事判决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负担部分;二、撤销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2018)苏1283民初8406号民事判决;三、郭松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周俊12863416.56元,陈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驳回周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5784元,由上诉人泰州市烔圣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已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