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江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2********4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322民初7380号
案号
(2020)苏1322执69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沭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江龙欠原告唐天金借款36727元及利息(以36727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7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由被告于江龙于2020年10月28日前归还3002200元,余款原告自愿放弃;二、如被告逾期还款,原告可就借款36727元及利息(以36727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7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余款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9元,由被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沭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1-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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